附件1:浙江工業大學化學品與材料采購平臺采購流程圖.pdf
附件2:浙江工業大學化學品與材料采購平臺教師使用手冊.pdf
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校化學品采購、管理工作,為廣大師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,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《浙江工業大學關于印發化學品統一采購實施細則》(浙工大發〔2020〕17號)文件要求,學校建設了“化學品與材料采購平臺”(以下簡稱平臺),平臺網址:http://sjcg.sbc.zjut.edu.cn/web/public/。經前期試運行后,現開始在全校范圍內正式運行,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適用范圍
平臺目前主要用于學校實驗用化學試劑、生物試劑、實驗耗材、氣體的購買、審批、領用、登記、結算、備案、臺賬管理等業務。
二、采購方式
管制類化學試劑(易制毒易制爆化學試劑)必須通過采購平臺購買,納入統一采購。化學試劑、生物試劑、常規氣體原則上必須通過平臺購買,但遇以下情況,允許在平臺進行自購申請,審核后自行采購,入庫查驗,線下報銷(自購流程見附件1):
1.平臺未能提供的非管制類化學試劑、生物試劑、氣體(含特定廠商、特殊規格的情況)。
2.平臺價格高于自購價格或采購周期較長的非管制類化學試劑、生物試劑、氣體。申購人可通過采購平臺提交自購申請,申請提交信息包括產品名稱、價格、規格、生產商和供貨商信息(含營業執照、生產或經營許可(僅危化品、氣體)、含鏈接的銷售網頁截圖等)、到貨時間、自購原因等,經平臺審核通過后自行采購。
3.耗材采購辦法詳見《浙江工業大學科研與教學實驗用耗材管理辦法》的通知》
三、平臺采購流程(詳細參見附件1)
采購基本流程為:經辦人財務工號登錄—首次登陸需完善地址等信息--挑選商品--選擇經費號—項目負責人審批及提交訂單--凍結相應額度經費--各級審核--廠商確認--廠商發貨至中轉點--經辦人領貨、驗收--經辦人確認付款(或七天后自動確認付款)--廠商錄入發票信息--廠商提交結算票據--平臺對接財務統一結算。
四、產品領用須知
(一)平臺訂購產品由供貨商送至校區中轉點。購買人根據平臺系統中的“庫房管理-待領取訂單”情況,及時至中轉點領取產品。超期不領取的訂單將導致無法正常下單訂購新產品。
(二)產品領用需攜帶以下材料:(1)領用人校園卡;(2)領用單(購買人登錄平臺-個人中心-庫房管理-待領取訂單-領用)。其中,領取管制試劑(易制毒易制爆試劑)時,實行“五雙制”管理要求,需要兩人到場領用。
(三)學校試劑與耗材中轉點
1.莫干山校區中轉點
臨時地址:化工學院4號樓A521(后期搬至高等研究院樓A301);電話:0571-88813144。
目前按公安機關管制要求,莫干山校區管制試劑(易制毒易制爆試劑)申購上限較低,且不允許進行大量庫存,煩請各位教師在購買管制試劑時按需分批購買(一個訂單不能下大量管制試劑,需分開下單)。
2.朝暉校區(假山校區)中轉點
地址:東配樓114;電話:0571-88320888。
3.屏峰校區中轉點
因屏峰校區試劑用量較小,中轉點為虛擬地點,每周三開放,采用事先電話溝通,按點送達方式運行。電話:0571-85290838。
五、注意事項
(一)平臺操作需使用Google瀏覽器。
(二)因采購中存在訂單確認、訂單審批、調貨備貨、等待集中送貨等環節,建議常用管制類化學試劑、危險化學品試劑提前20天下單,常用非管制類化學試劑、生物試劑、耗材提前15天下單,非常用產品下單前直接咨詢供貨商。“6+1”學院搬遷完成后,朝暉校區、屏峰校區因訂單量少,送貨周期較長,請在上述時間基礎上適當增加預留時間。
(三)每年除夕節前15天至元宵節期間、年終計劃財務處財務決算期間(一般12月15日至次年1月10日之間),采購平臺暫停開放,請有試劑、耗材采購需求,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試劑、危化品試劑采購需求的教師務必提早安排采購計劃。
2020年計劃財務處財務決算期間,平臺、中轉點運行時間如下: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8日平臺暫停開放,中轉點正常運行。2021年寒假、春節期間,平臺、中轉點運行時間如下: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19日平臺暫停開放, 2月5日至2月26日中轉點暫停開放。因平臺下單與供貨商送貨到校(中轉點)存在時間差,請教師務必提早安排采購計劃。
(四)平臺未上架產品,允許購買人直接聯系已經入駐供貨商,溝通上架事宜;或推薦符合入駐要求(包括配送、資質、結算等要求)的供貨商洽談平臺入駐。
(五)平臺結算周期為30天,有效期不足30天的經費卡請不要在平臺下單。因經費卡有效期不足30天導致的訂單結算失敗,由購買人自行承擔相應后果。
(六)購買人提交訂單成功后,無論供貨商是否審核通過,均將凍結經費卡相應額度經費。購買人領取訂單產品7天后依然不確認支付的,系統默認購買人同意支付。
(七)購買人請及時關注賬號下“庫房管理-待領取訂單”,超期不領取的訂單將導致無法正常下單訂購新產品。
(八)管制類化學試劑下單時,需將易制毒與易制爆化學試劑分開下單,需將會產生危化反應、氧化還原反應的化學試劑分開下單。其他化學試劑下單時,需將危化品與非危化品需分開下單,需將會產生化學反應或危化反應的化學試劑分開下單。
(九)2020年12月31日前自購(按發票開具日期界定)的化學試劑、生物試劑允許按原線下審核、線下報銷流程執行。2021年1月1日起自購化學試劑、生物試劑按本通知要求執行。
附件1:浙江工業大學化學品與材料采購平臺采購流程圖
附件2:浙江工業大學化學品與材料采購平臺教師使用手冊
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、采購中心(教科物資服務中心)、計劃財務處
2020年12月18日